◆ 雲頂夢號可搭載3400位乘客並搭配2000名船員,乘客船員比高達1:1.7,融合亞洲誠摯好客服務理念以及領先業界的豐富經驗,船上70%以上客房附有專屬露台,為您開啟一段新奇夢幻的尋夢之旅。
◆ 雲頂夢號將全世界最誘人的美味一網打盡,您無須遠赴千里,即可環遊倘佯頂級珍饈美饌。
◆ 雲頂夢號提供各種創新的休閒娛樂設施,包括全球最大的亞洲反射治療水療中心、精彩絕倫的表演、多樣豐富的娛樂節目及久負盛名的新加坡”ZOUK”俱樂部,還包含擁有六條滑水道在內的水上樂園、610米長的甲板環形步道、驚險刺激的滑索場及攀岩場,等著您擁抱驚喜不斷、大開眼界的絕妙瞬間。
◆ 雲頂夢號讓您用最優雅的方式一次暢遊亞洲國家,體驗國際級郵輪豪華悠閒娛樂設施、東南亞各國美食及亞洲第一的完善服務,享受郵輪旅遊特有的閒逸自在並觀賞郵輪上國際級精采表演。
優惠贈送:
1.每位送印尼簽證稅金 & 陸地eSIM 1GB一組。
2.入住露台客房再獨享:加贈郵輪消費金NT$2,500/每房。
行程日 | 目的地 | 抵達 | 登船 | 關閘 | 啟航 |
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11/30(日) | 新加坡 | X | --- | --- | 17:00 |
12/01(一) | 海上巡遊 | --- | --- | --- | --- |
12/02(二) | 南峇里島(貝諾瓦) | 17:00 | --- | --- | 02:00+1 |
12/03(三) | 北峇里島(塞魯乾巴旺) | 09:00 | --- | --- | 18:00 |
12/04(四) | 海上巡遊 | --- | --- | --- | --- |
12/05(五) | 新加坡 | 15:00 | X | X | X |
航 班 時 間 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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航空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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班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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起飛機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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起飛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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抵達機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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抵達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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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華航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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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I 75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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桃園國際機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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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8: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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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加坡樟宜國際機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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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: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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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華航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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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I 756
|
新加坡樟宜國際機場
|
02:00
|
桃園國際機場
|
06:55
|
*以上航班時間僅供參考,若有變動以航空公司公告為準!
報名備註事項:
■ 請攜帶個人有效證件(護照正本有效期限七個月以上)辦理登機及登船手續。
■ 孕婦須出示醫師證明其適合郵輪旅遊;懷孕24週(含)以上、90歲以上人士及未滿6個月嬰兒恕無法登船旅遊。
■ 為保護旅客安全,殘障人士、視障或聽障人士,請務必先告知,以便星夢郵輪對您的特別照顧。
■ 如有糖尿病或需洗腎者,自行攜帶針劑或腹膜透析等特殊藥品,及患有心臟病等其他慢性疾病者,請報名時告知業務員,並填寫郵輪切結書由船醫審核通知許可後始能訂位及登船。
■ 以上行程之訂位取消條款因需配合星夢郵輪之規定,交易前, 請務必充份瞭解相關內容。
■ 星夢郵輪在不可抗力及惡劣天候因素下保有取消或更改既定航程、時間、船隻及更改價格之權利,恕不作預先通知。
■ 正確行程、航班及旅館(若有加訂)將以行前說明會資料為準。
■ 訂位確認後如更改訂位資料,則收取更改手續費每位每次新加坡幣SGD30元。
■ 每間艙房必須保留一位為原訂位旅客, 方能符合更改定義
■ 整間艙房換人,視同取消。
團費包含:
■ 新加坡來回經濟艙機票&稅金。
■ 新加坡包含四趟定點接送,機場/飯店/碼頭/機場。
■ 星夢郵輪雲頂夢號郵輪自選艙房4晚住宿。
■ 星夢郵輪雲頂夢號所需港務費。
■ 雲頂夢號上免付費餐廳提供之餐食。
■ 雲頂夢號上定義為免費設施之使用,如游泳池、健身房…等,及表演秀。
團費不含:
■ 本產品依觀光署法規不得投保旅責險。請旅客自行選擇合適的旅遊保險自行投保。
■ 乘客需於航程結束前,於船上支付郵輪服務費(2歲以下嬰兒免費):
入住艙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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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位每晚收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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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側客房、海景客房(ISS、OSS)、露台客房(BSS)郵輪服務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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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幣$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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皇宮套房(DPS)郵輪服務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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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幣$3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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■ 遇台灣及馬來西亞&新加坡連休、暑假、展覽期間,機票及飯店若有漲幅,另行報價。
■ 行程所需證照費用:
個人護照辦理費用NT$1,700。請於報名時與您的服務人員確認。
■ 新加坡當地餐食及當地旅遊門票費用。
■ 郵輪停靠地的岸上觀光費用。
■ 郵輪上定義為個人性消費,例如:SPA、點選飲品、自費餐廳用餐、卡拉OK等。
■ 雲頂夢號以外之早、午、晚餐&行程中未提及之其他安排。
■ 以上價格僅適用於持台灣護照之旅客,持外國護照的旅客,預訂時須附上工作證或居留證影本,才可享優惠價。
訂位更改:
更改項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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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位收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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艙房降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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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照下列取消規定時間收取費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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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改出發航次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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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照下列取消規定時間收取費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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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改促銷方案或更改搭乘其它郵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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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照下列取消規定時間收取費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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艙房升等(限同一航程)且護照資料必須出發35天前提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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需支付艙房價差,不需支付更改手續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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艙房加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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需支付加人之艙房費用,不需支付更改手續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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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原艙房加人分出之新艙房,將視為新訂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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需支付新艙房費用,不需支付更改手續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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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份更名 | 新幣30元 或 美金20元 |
調換房間(限同艙等互換,只能調換其中一人) | 新幣30元 或 美金20元 |
※ 整間換人視同取消訂位,依照以下取消規則收取消費。
※ 若原訂航程之日期變更為較長之新航程天數(例如2晚變成7晚)將不會收取更改費用,但必須補足增加天數之房間價差。 |
船艙取消收費表,機票取消則視各航空公司個別規定:
取消時間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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取消費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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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發日期100~46天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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艙房費之30% / 每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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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發日期45~30天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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艙房費之50% / 每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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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發日期29~15天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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艙房費之70% / 每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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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發前14天內或以下或當天未登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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艙房費之100% / 每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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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特定航程或特別日期,如跨年、農曆春節及公眾連休假期時,訂位確認後不得取消,任一時間點取消,皆收取艙房取消費100%。
※ 如同房中任一人取消(或出發當日因故無法登船),除收取上列適用之取消費外,如因此取消而產生單人住宿時,此單人住宿必須補繳2倍單人費用。 ※ 如第一、二人皆為付費旅客、同房第三人為嬰兒時,若第一、二人其中一人取消時,除收取上列適 用之取消費之外,嬰兒需遞升為同房第二人,並補足改為同房第二人之艙房費,不適用嬰兒優惠價。(嬰兒價是指同一房中 2 歲以下、6 個月以上,且須同房內住滿 2 位付費乘客後方可使用) ※ 訂位後產生之換人、艙房降等、調換房間手續費、更改出發日期及取消費用等變更,屬更改事實已成立 該費用不得因日後航程通知取消、更改既定航程或不可抗力因素取消航程而退還。 ※ 上述天數計算以上班工作日為計算標準,若遇假日期間,日期需往前推算至上班工作日為準。 |